为严管水资源实施刚性手段 湖南在全国首推水资源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评估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姚润丰、徐蕊)从今年起,水资源大省湖南把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通过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今年要实现全省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8%的目标。据悉,水资源管理纳入市州政府绩效评估范围,这在全国是第一家。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08年降低50%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5提高到0.55;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这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了非同寻常的新要求。
湖南省水利厅厅长戴军勇接受“践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媒体采访团采访时介绍,湖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500立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然而,由于湖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水资源自然禀赋并不优越,特别是一些制约水利良性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水利投融资体制不健全,水利管理体制不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能资源开发不规范,水体污染时有发生,距离人水和谐目标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戴军勇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迅速推进,湖南部分地区的人口与经济规模达到或超过当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水资源供需矛盾逐步凸显,工程性缺水、季节性缺水、水质性缺水现象越来越多。
据了解,中央一号文件年初正式公布后,湖南省第一时间主动与水利部衔接,共同商定将湖南列为全国水利改革试点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湖南省委在随后出台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5大改革任务,“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头号改革任务。
根据《湖南省2011年市州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在700分的总分中,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建设占了15分,其评估内容和计分方法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年度目标或以下的,计5分;每高于年度目标1立方米扣1分,最高扣5分;当年新上工业项目中有国家、省明文禁止的高耗水企业或明文规定应关停应整改的企业未关停未整改的,扣5分。辖区内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或以上的,计5分;每低于年度目标0.1%扣0.1分,最高扣5分;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未能及时处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此外,完成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的,每少1%扣0.5分,最多扣5分。
此前,湖南就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了与相关厅局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了《湖南省用水定额》,基本建成全面控制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功能区和重点水域的水资源保护监测网站,开展了岳阳和韶山等7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十一五”期间,湖南全面实现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的目标,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5年的300立方米/万元下降到了2010年100立方米/万元以下,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戴军勇介绍,为落实以“三条红线”为核心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湖南率先在长株潭三市实施“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管理模式,形成事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行有力的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今年3月,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在全省率先成立水资源管理局,标志着湖南省市县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新化县、安仁县、怀化市、华容县、娄底市等地也已经或即将成立水资源管理局。积极推进试点单位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岳阳市、湘潭市、长沙市、株洲市先后实行水务一体化。此外,争取出台《湘江管理条例》,为推进湘江流域管理提供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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